一探究竟|港澳簽避免雙重安排,注冊澳門公司稅務有何優(yōu)勢?
最近,澳門帶著各項利好消息漸漸走進人們的視野,據(jù)最新消息,澳門與香港、內地分別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相關安排,本文我們主要梳理注冊澳門公司在稅務問題上的優(yōu)勢,方便更多投資者了解全面性安排帶來的影響。
港澳簽訂避免雙重課稅相關安排
近日,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完成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關于對所得消除雙重征稅和防止逃的安排》(下稱“《安排》”)的相關程序。
簽署《安排》之目的:
為了避免出現(xiàn)兩地對任何一方居民的同一筆所得雙重征稅;適用的稅種包括:澳門的所得補充稅、職業(yè)稅及市區(qū)房屋稅,以及香港的利得稅、薪俸稅及物業(yè)稅。
雙方亦就多方面的所得訂立稅務上的互惠條款,特別是關于:股息、利息(包括一方政府的股息及利息所得亦獲另一方豁免征稅)、特許權使用費、財産收益;不動產(chǎn)、相聯(lián)企業(yè)所得;退休金、政府服務所得;演藝人員和運動員、教師和研究人員所得等。
這次《安排》的簽署增加了稅收透明度和構建避免雙重征稅的網(wǎng)絡,對兩地經(jīng)貿發(fā)展、人員往來工作有著積極的意義,并進一步加深港澳的合作關系。
不僅是香港,澳門早已與內地、越南、葡萄牙、莫桑比克、佛得角共和國簽訂了避免雙重課稅安排,在稅務方面正如上文所述,在大家最為關心的不動產(chǎn)所得、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等領域,有著稅務優(yōu)惠和抵扣安排。
另外,澳門與內地于11月28日簽署《〈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四議定書》。
《議定書》規(guī)定,一方政府從其出資參與雙方合作設立在另一方主要用于民生項目的基金取得的所得,在另一方享受待遇。這一規(guī)定將減輕兩地有關惠民合作項目的稅收負擔,進一步促進內地與澳門間資本流動,對兩地經(jīng)濟發(fā)展、粵港澳大灣區(qū)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各項安排走進我們視野后,必定會吸引更多投資者將目光轉向澳門。
澳門稅務一覽
澳門回歸后,在稅制及公司對外宣傳上一直很低調,其實公司在澳門注冊,可以享受到政府在稅率上的優(yōu)惠,目前利得稅的稅率12%,低于香港的16.5%及新加坡的17%,而且可以在股東分紅前分配利潤前(小于60萬澳幣)不用交稅,在合理應對CRS上,甚至有香港不能比的好處。
澳門國外公司稅務方面更加優(yōu)惠,國外公司將不用繳付利得稅、營業(yè)稅及印花稅。此外,獲準在澳門定居之國外機構領導及專業(yè)技術人員(非澳門居民),他們可以豁免繳交在國外機構工作首三年度之薪俸稅。
百利來提醒:澳門公司無論有沒有營業(yè),都必須報稅。
澳門是采用「地域來源」原則征稅,所有在澳門產(chǎn)生或得自澳門的利潤均須征稅;在本澳,課稅年度結束于同年12月31日。
澳門稅率低、稅種少,經(jīng)營澳門有限公司(本地公司),一般只需要交兩種稅:一種是補充稅(利得稅);另一種是所得營業(yè)稅。
澳門補充稅(利得稅)
補充稅(利得稅)是澳門的主體稅種。除向賭場征收的專利稅外,收入居于首位。
征收對象主要是個人公司、合伙公司、任何性質的有限公司以及在澳門從事經(jīng)營活動的分公司所賺取的收益額,其次是房屋的成交額。
所得補充稅采取16級超額累進稅率,最低稅率為2%,最高稅率為15%,另附征5%印花稅。所得補充稅是對純利課征,毛收入允許扣除稅法規(guī)定準予列支的成本費用。
對工業(yè)樓宇和工場設施還允許在購置年度提取按價值額20%的首期折舊。對個人經(jīng)營工商業(yè)活動的收益,在扣除法定負擔后所課征的所得補充稅大于該納稅人工作收益已繳的職業(yè)稅時,補征其差額稅款。
1、何時需申報所得補充稅?
A 組納稅人須於每年4-6月份申報上年度收益;
B 組納稅人須於每年2-3月份申報上年度收益;
百利來提醒:公司上年度經(jīng)營無論虧蝕與否,均須按時遞交收益申報書。
2、何處可辦理所得補充稅申報?
A 組納稅人可于財政局大樓內澳門財稅廳屬下之第二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澳門稅務接待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澳門稅務接待辦理;
B 組納稅人可于財政局大樓內澳門財稅廳屬下之第二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澳門稅務接待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澳門稅務接待辦理。
3、如何辦理申報所得補充稅?
A組納稅人須填妥一式兩份的所得補充稅 M/1 格式 "收益申報書 - A組";
B 組納稅人須填妥一式兩份的所得補充稅 M/1 格式 "收益申報書 - B組"。
4、何時繳納所得補充稅?
納稅人應依照財政局發(fā)出之M/6 格式 "所得補充稅 - 徵稅憑單"上指定繳納月份內交稅。
如所得補充稅應繳稅款超過澳門幣3000元者,將在9月及11月平分兩期繳納;
如所得補充稅應繳稅款不超過澳門幣3000元者,應在9月內一次過繳交。
5、逾期繳納所得補充稅有何后果?
所得補充稅之任何一期或總額,倘在繳納月份內未繳納時,則于期滿后60日內加徵過期利息及欠款3%;
第一期的不繳納,將引致第二期立即到期;
倘在上述期限屆滿60日后仍未清繳有關款項,即進行強制徵收,并依法處以罰款。
*補充說明:
A組納稅人:A組納稅人是指備有適當編制會計賬目之不具名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以及資本不少于澳門幣1,000,000元或可課稅利潤在近3年平均達500,000元以上之任何性質公司,或其它具備適當編制會計賬目并作出聲明選擇作為A組納稅人之個人或團體。
百利來提醒:此組別之賬目必須經(jīng)在澳門財政司注冊之會計師或核數(shù)師簽名及核對,財政司并根據(jù)所提供之賬目核定實際應課稅利潤。
B組納稅人:B組納稅人是指欠缺適當編制會計賬目,并由財政司估定其應課稅收益而納稅之個人或團體組織。
百利來提醒:納稅人必須按章程規(guī)定之期限向財政司遞交申報書。
A組納稅人的期限為財政年度完結后4-6月,B組納稅人則為2-3月。
澳門所得營業(yè)稅
凡在澳門經(jīng)營商業(yè)、工業(yè)或其他工商業(yè)性質活動的個人或團體均為納稅人。營業(yè)稅按不同行業(yè)所持牌照,確定不同等級的年固定稅額,并附征5%的印花稅。
公共運輸、出租汽車等行業(yè)全年的稅額為150澳元;針織、建筑、不動產(chǎn)交易等全年稅額為500澳元;國外銀行適用18萬澳元的最高年稅額。
非牟利性的中小學及技術學校、捐贈社會慈善的文藝演出、報刊出版和4人以下的家庭小型工場免征營業(yè)稅。營利事業(yè)的固定資本額或投資額不超過6000澳元者,按適用年稅額減半征收。
1、何時需辦理開業(yè)申報?
在預算開業(yè)日期30日前。
2、何處可辦理開業(yè)申報?
可于財政局大樓內之第二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澳門稅務接待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澳門稅務接待辦理。
3、如何辦理開業(yè)申報?
遞交填妥之一式兩份的"營業(yè)稅 M/1格式 "開業(yè)/更改申報表";
申請人(個人、公司或社團代表)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公司或社團代表之相關證明文件;
代辦人須出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授權書;
持不具簽名式樣身份證明文件之申請人須親臨辦理。
4、何時需辦理結業(yè)申報?
需于結束業(yè)務日起計15日內辦理。
5、何處可辦理結業(yè)申報?
可于財政局大樓內之第二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澳門稅務接待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澳門稅務接待辦理。
6、何時繳納營業(yè)稅?
依照財政局發(fā)出M/8 格式“營業(yè)稅-繳稅憑單”上指定之繳納月份繳交,即2月或3月份期間繳納當年度的稅款。
7、逾期繳納營業(yè)稅稅款有何后果?
如在納稅月份內不支付稅款,則在納稅期限屆滿后60日內加徵遲延利息及欠繳稅款3%;
倘在上述期限屆滿60日后仍未清繳有關款項,即進行強制徵收,并依法處以罰款。
港澳簽訂避免雙重課稅相關安排
近日,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完成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關于對所得消除雙重征稅和防止逃的安排》(下稱“《安排》”)的相關程序。
簽署《安排》之目的:
為了避免出現(xiàn)兩地對任何一方居民的同一筆所得雙重征稅;適用的稅種包括:澳門的所得補充稅、職業(yè)稅及市區(qū)房屋稅,以及香港的利得稅、薪俸稅及物業(yè)稅。
雙方亦就多方面的所得訂立稅務上的互惠條款,特別是關于:股息、利息(包括一方政府的股息及利息所得亦獲另一方豁免征稅)、特許權使用費、財産收益;不動產(chǎn)、相聯(lián)企業(yè)所得;退休金、政府服務所得;演藝人員和運動員、教師和研究人員所得等。
這次《安排》的簽署增加了稅收透明度和構建避免雙重征稅的網(wǎng)絡,對兩地經(jīng)貿發(fā)展、人員往來工作有著積極的意義,并進一步加深港澳的合作關系。
不僅是香港,澳門早已與內地、越南、葡萄牙、莫桑比克、佛得角共和國簽訂了避免雙重課稅安排,在稅務方面正如上文所述,在大家最為關心的不動產(chǎn)所得、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等領域,有著稅務優(yōu)惠和抵扣安排。
另外,澳門與內地于11月28日簽署《〈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四議定書》。
《議定書》規(guī)定,一方政府從其出資參與雙方合作設立在另一方主要用于民生項目的基金取得的所得,在另一方享受待遇。這一規(guī)定將減輕兩地有關惠民合作項目的稅收負擔,進一步促進內地與澳門間資本流動,對兩地經(jīng)濟發(fā)展、粵港澳大灣區(qū)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各項安排走進我們視野后,必定會吸引更多投資者將目光轉向澳門。
澳門稅務一覽
澳門回歸后,在稅制及公司對外宣傳上一直很低調,其實公司在澳門注冊,可以享受到政府在稅率上的優(yōu)惠,目前利得稅的稅率12%,低于香港的16.5%及新加坡的17%,而且可以在股東分紅前分配利潤前(小于60萬澳幣)不用交稅,在合理應對CRS上,甚至有香港不能比的好處。
澳門國外公司稅務方面更加優(yōu)惠,國外公司將不用繳付利得稅、營業(yè)稅及印花稅。此外,獲準在澳門定居之國外機構領導及專業(yè)技術人員(非澳門居民),他們可以豁免繳交在國外機構工作首三年度之薪俸稅。
百利來提醒:澳門公司無論有沒有營業(yè),都必須報稅。
澳門是采用「地域來源」原則征稅,所有在澳門產(chǎn)生或得自澳門的利潤均須征稅;在本澳,課稅年度結束于同年12月31日。
澳門稅率低、稅種少,經(jīng)營澳門有限公司(本地公司),一般只需要交兩種稅:一種是補充稅(利得稅);另一種是所得營業(yè)稅。
澳門補充稅(利得稅)
補充稅(利得稅)是澳門的主體稅種。除向賭場征收的專利稅外,收入居于首位。
征收對象主要是個人公司、合伙公司、任何性質的有限公司以及在澳門從事經(jīng)營活動的分公司所賺取的收益額,其次是房屋的成交額。
所得補充稅采取16級超額累進稅率,最低稅率為2%,最高稅率為15%,另附征5%印花稅。所得補充稅是對純利課征,毛收入允許扣除稅法規(guī)定準予列支的成本費用。
對工業(yè)樓宇和工場設施還允許在購置年度提取按價值額20%的首期折舊。對個人經(jīng)營工商業(yè)活動的收益,在扣除法定負擔后所課征的所得補充稅大于該納稅人工作收益已繳的職業(yè)稅時,補征其差額稅款。
1、何時需申報所得補充稅?
A 組納稅人須於每年4-6月份申報上年度收益;
B 組納稅人須於每年2-3月份申報上年度收益;
百利來提醒:公司上年度經(jīng)營無論虧蝕與否,均須按時遞交收益申報書。
2、何處可辦理所得補充稅申報?
A 組納稅人可于財政局大樓內澳門財稅廳屬下之第二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澳門稅務接待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澳門稅務接待辦理;
B 組納稅人可于財政局大樓內澳門財稅廳屬下之第二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澳門稅務接待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澳門稅務接待辦理。
3、如何辦理申報所得補充稅?
A組納稅人須填妥一式兩份的所得補充稅 M/1 格式 "收益申報書 - A組";
B 組納稅人須填妥一式兩份的所得補充稅 M/1 格式 "收益申報書 - B組"。
4、何時繳納所得補充稅?
納稅人應依照財政局發(fā)出之M/6 格式 "所得補充稅 - 徵稅憑單"上指定繳納月份內交稅。
如所得補充稅應繳稅款超過澳門幣3000元者,將在9月及11月平分兩期繳納;
如所得補充稅應繳稅款不超過澳門幣3000元者,應在9月內一次過繳交。
5、逾期繳納所得補充稅有何后果?
所得補充稅之任何一期或總額,倘在繳納月份內未繳納時,則于期滿后60日內加徵過期利息及欠款3%;
第一期的不繳納,將引致第二期立即到期;
倘在上述期限屆滿60日后仍未清繳有關款項,即進行強制徵收,并依法處以罰款。
*補充說明:
A組納稅人:A組納稅人是指備有適當編制會計賬目之不具名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以及資本不少于澳門幣1,000,000元或可課稅利潤在近3年平均達500,000元以上之任何性質公司,或其它具備適當編制會計賬目并作出聲明選擇作為A組納稅人之個人或團體。
百利來提醒:此組別之賬目必須經(jīng)在澳門財政司注冊之會計師或核數(shù)師簽名及核對,財政司并根據(jù)所提供之賬目核定實際應課稅利潤。
B組納稅人:B組納稅人是指欠缺適當編制會計賬目,并由財政司估定其應課稅收益而納稅之個人或團體組織。
百利來提醒:納稅人必須按章程規(guī)定之期限向財政司遞交申報書。
A組納稅人的期限為財政年度完結后4-6月,B組納稅人則為2-3月。
澳門所得營業(yè)稅
凡在澳門經(jīng)營商業(yè)、工業(yè)或其他工商業(yè)性質活動的個人或團體均為納稅人。營業(yè)稅按不同行業(yè)所持牌照,確定不同等級的年固定稅額,并附征5%的印花稅。
公共運輸、出租汽車等行業(yè)全年的稅額為150澳元;針織、建筑、不動產(chǎn)交易等全年稅額為500澳元;國外銀行適用18萬澳元的最高年稅額。
非牟利性的中小學及技術學校、捐贈社會慈善的文藝演出、報刊出版和4人以下的家庭小型工場免征營業(yè)稅。營利事業(yè)的固定資本額或投資額不超過6000澳元者,按適用年稅額減半征收。
1、何時需辦理開業(yè)申報?
在預算開業(yè)日期30日前。
2、何處可辦理開業(yè)申報?
可于財政局大樓內之第二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澳門稅務接待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澳門稅務接待辦理。
3、如何辦理開業(yè)申報?
遞交填妥之一式兩份的"營業(yè)稅 M/1格式 "開業(yè)/更改申報表";
申請人(個人、公司或社團代表)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公司或社團代表之相關證明文件;
代辦人須出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授權書;
持不具簽名式樣身份證明文件之申請人須親臨辦理。
4、何時需辦理結業(yè)申報?
需于結束業(yè)務日起計15日內辦理。
5、何處可辦理結業(yè)申報?
可于財政局大樓內之第二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澳門稅務接待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澳門稅務接待辦理。
6、何時繳納營業(yè)稅?
依照財政局發(fā)出M/8 格式“營業(yè)稅-繳稅憑單”上指定之繳納月份繳交,即2月或3月份期間繳納當年度的稅款。
7、逾期繳納營業(yè)稅稅款有何后果?
如在納稅月份內不支付稅款,則在納稅期限屆滿后60日內加徵遲延利息及欠繳稅款3%;
倘在上述期限屆滿60日后仍未清繳有關款項,即進行強制徵收,并依法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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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19-12-02 閱讀:115次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