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被“CRS”了?稅收居民身份如何認定?
很多客戶都有疑問,該如何應對CRS?在采取應對措施之前,我們首先需要弄清楚實施CRS的基本前提是什么,那就是需要判斷自己是否屬于稅務居民身份。
(圖源:網絡)
CRS的基本前提
CRS的全稱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是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公布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 即為全球范圍內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統一報告標準”。
所有簽署CRS的國家和地區(qū)都要在本國金融機構實行這統一標準,并與其他簽署國家和地區(qū)交換掌握的對方居民的金融賬戶信息。
很多客戶都有疑問,如何應對CRS(共同申報準則)。
在采取應對措施之前,我們首先需要弄清楚實施CRS的基本前提是什么。
那就是需要判斷自己是否屬于稅務居民身份。
確定賬戶持有人符合稅收居民的標準后,再以此確定信息搜集和交換對象,最終把符合條件的金融賬戶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余額等信息交換給該自然人法律意義上的稅收居民國(地區(qū))。
本文給大家羅列了幾個主要國家(或地區(qū))關于"自然人"稅務居民身份認定的規(guī)則,幫助大家正確識別自己是否要"被CRS"。
中國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應認定為中國稅收居民。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
所謂習慣性居住,是判定納稅義務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個法律意義上的標準,不是指實際居住或在某一個特定時期內的居住地。
如因學習、工作、探親、旅游等而在中國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須回到中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則中國即為該納稅人習慣性居住地。
居住滿一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居住365日,一次不超過30日或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臨時離境,不扣減天數。
中國香港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個人視為中國香港稅收居民:
1、通常居住于香港的個人;
2、在某納稅年度內在中國香港停留超過180天,或在連續(xù)兩個納稅年度(其中一個是有關的納稅年度)內在香港停留超過300天的個人;
3、如果個人在香港有自己或家人所居住的永久性的家,則該個人一般會被視為"通常居住于中國香港"。
要被視為通常居住在中國香港的個人,該個人除臨時性或偶然性離境一定時間外,必須習慣性(habitually)及通常性(normally)居住在中國香港。
"通常居住"的概念是指個人在香港居住是出于自愿并以定居為目的,具有一定的持續(xù)性,并且不論時間長短,為其當前生活的慣常狀態(tài)。
在確定個人停留在中國香港的天數時,如在中國香港境內停留不足1天的,按1天計算。
美國
(圖源:網絡)
一般來說,所有美國公民和美國居民都被視為美國稅收居民。
對非美國公民(外籍個人)而言,需依據"綠卡標準"或者"實際停留天數標準"來判定是否為外籍個人稅收居民。
如果外籍個人在美國停留的時間滿足"三年內在美停留累積超過183天(非美國移民,但有美國收入)"的條件,則被視為滿足標準。
注意:美國居民標準通?;诠珰v年度計算。
另外,綠卡過期并不一定代表美國稅收居民身份的終結。
美國的居民納稅人在全球所取得的收入皆須申報,比如:
工資薪金、傭金、酬金、利息、股息、合伙分紅、資本利得分紅、退休金收入、失業(yè)補償金收入等等。
英國
英國的稅收居民一般指:
1、在一個課稅年度內(即4月6日到下一年的4月5日),在英國居住183天以上的人;
2、在英國可能有住房,且不在國外從事全日制工作的人;
3、以上2個條件不符合,但是習慣或實際居住在英國境內的人;
另外,自2013年4月6日起,英國的稅收居民身份須根據"法定居民身份測試"(Statutory Residence Test)的結果判定。
測試內容包括個人在英國停留的時間、是否僅在英國有家、是否在英國從事全職工作以及與英國的關聯等。
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發(fā)布了一份有關法定居民測試指引,同時在網上設置了測試工具(Tax Residence Indicator)以供個人查詢自己的稅收居民身份。
加拿大
(圖源:網絡)
在加拿大,個人是否為稅收居民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情況下,在加拿大經常、通常或習慣性居住并生活的個人,都可能被認定為稅收居民。
因此,與加拿大有居住關系,比如家在加拿大、在加拿大有社會與經濟利益以及其他與加拿大的關聯,皆為重要考量。
此外,加拿大稅法中"視同認定規(guī)定(deemingprovision)"對于判定個人是否構成加拿大居民也很重要。
例如,一個納稅年度在加拿大境內停留時間超過183天或以上,受雇于加拿大政府或加拿大某省,通常被認定為稅收居民。
百利來專業(yè)團隊,提供一站式專業(yè)會計理賬及稅務服務,歡迎前來咨詢。
(圖源:網絡)
CRS的基本前提
CRS的全稱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是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公布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 即為全球范圍內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統一報告標準”。
所有簽署CRS的國家和地區(qū)都要在本國金融機構實行這統一標準,并與其他簽署國家和地區(qū)交換掌握的對方居民的金融賬戶信息。
很多客戶都有疑問,如何應對CRS(共同申報準則)。
在采取應對措施之前,我們首先需要弄清楚實施CRS的基本前提是什么。
那就是需要判斷自己是否屬于稅務居民身份。
確定賬戶持有人符合稅收居民的標準后,再以此確定信息搜集和交換對象,最終把符合條件的金融賬戶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余額等信息交換給該自然人法律意義上的稅收居民國(地區(qū))。
本文給大家羅列了幾個主要國家(或地區(qū))關于"自然人"稅務居民身份認定的規(guī)則,幫助大家正確識別自己是否要"被CRS"。
中國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應認定為中國稅收居民。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
所謂習慣性居住,是判定納稅義務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個法律意義上的標準,不是指實際居住或在某一個特定時期內的居住地。
如因學習、工作、探親、旅游等而在中國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須回到中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則中國即為該納稅人習慣性居住地。
居住滿一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居住365日,一次不超過30日或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臨時離境,不扣減天數。
中國香港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個人視為中國香港稅收居民:
1、通常居住于香港的個人;
2、在某納稅年度內在中國香港停留超過180天,或在連續(xù)兩個納稅年度(其中一個是有關的納稅年度)內在香港停留超過300天的個人;
3、如果個人在香港有自己或家人所居住的永久性的家,則該個人一般會被視為"通常居住于中國香港"。
要被視為通常居住在中國香港的個人,該個人除臨時性或偶然性離境一定時間外,必須習慣性(habitually)及通常性(normally)居住在中國香港。
"通常居住"的概念是指個人在香港居住是出于自愿并以定居為目的,具有一定的持續(xù)性,并且不論時間長短,為其當前生活的慣常狀態(tài)。
在確定個人停留在中國香港的天數時,如在中國香港境內停留不足1天的,按1天計算。
美國
(圖源:網絡)
一般來說,所有美國公民和美國居民都被視為美國稅收居民。
對非美國公民(外籍個人)而言,需依據"綠卡標準"或者"實際停留天數標準"來判定是否為外籍個人稅收居民。
如果外籍個人在美國停留的時間滿足"三年內在美停留累積超過183天(非美國移民,但有美國收入)"的條件,則被視為滿足標準。
注意:美國居民標準通?;诠珰v年度計算。
另外,綠卡過期并不一定代表美國稅收居民身份的終結。
美國的居民納稅人在全球所取得的收入皆須申報,比如:
工資薪金、傭金、酬金、利息、股息、合伙分紅、資本利得分紅、退休金收入、失業(yè)補償金收入等等。
英國
英國的稅收居民一般指:
1、在一個課稅年度內(即4月6日到下一年的4月5日),在英國居住183天以上的人;
2、在英國可能有住房,且不在國外從事全日制工作的人;
3、以上2個條件不符合,但是習慣或實際居住在英國境內的人;
另外,自2013年4月6日起,英國的稅收居民身份須根據"法定居民身份測試"(Statutory Residence Test)的結果判定。
測試內容包括個人在英國停留的時間、是否僅在英國有家、是否在英國從事全職工作以及與英國的關聯等。
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發(fā)布了一份有關法定居民測試指引,同時在網上設置了測試工具(Tax Residence Indicator)以供個人查詢自己的稅收居民身份。
加拿大
(圖源:網絡)
在加拿大,個人是否為稅收居民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情況下,在加拿大經常、通常或習慣性居住并生活的個人,都可能被認定為稅收居民。
因此,與加拿大有居住關系,比如家在加拿大、在加拿大有社會與經濟利益以及其他與加拿大的關聯,皆為重要考量。
此外,加拿大稅法中"視同認定規(guī)定(deemingprovision)"對于判定個人是否構成加拿大居民也很重要。
例如,一個納稅年度在加拿大境內停留時間超過183天或以上,受雇于加拿大政府或加拿大某省,通常被認定為稅收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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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0-06-30 閱讀:190次分享本文